各2018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前协议签订、调档、思想政治鉴定及住宿申请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书【所有定向考生办理】
请所有定向考生根据协议书内容进行签订,并于6月19日前将《协议书》(共四份)以及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副本》((两份))寄回或交回我办,以便我办审核盖章。协议书签署注意事项:
①协议书需要填写的部分均认真填写,并签字盖章,电脑打印无效。
②我校录取专业代码和名称如下:
130100艺术学理论、130200音乐与舞蹈学、130300戏剧与影视学、130400美术学、130500设计学
二、调档函【所有非定向考生办理】
请持南京艺术学院研招办发的《调档函》和本人有关身份证件,速到您档案所在单位的部门办理调档手续,截止日期6月19日(以我办收到邮戳日期为准)。若不能按时发档(例如应届硕士毕业生要到7月中上旬毕业档案届时才能整理好),请让档案所在单位的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确保档案于7月底前寄出。)
*档案在南艺的考生,由我办统一办理调档手续,故不发调档函。
定向考生无需调档。
三、政审表【全体拟录取考生办理】
请将《政治思想鉴定表》由相关部门填写盖章后于6月19日前寄回或交回我办。
四、住宿申请表【全体拟录取考生办理】
无论是否申请住宿,均须如实填写,请于6月19日前寄回或交回我办。
五、其他说明
请网上报名时通讯地址为“南京市主城区”以及通讯地址更改为“自取”的拟录取考生携带有效证件于6月11日上午9:00—11:00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17室)领取本人调档函。望相互转告。其他拟录取考生的调档函已用特快专递寄出,请注意查收!
收到调档函发现有误的同学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原调档函(并原调档函中将正确的档案所在单位和地址邮编等重新标注)于6月11日上午9:00——11:00规定时间内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08)申请重新打印,其他时间请勿来人来电办理,谢谢配合。
请选择将相关材料由本人交回的拟录取考生于6月19日下午3:00——5:30规定时间内统一交回我校行政楼217。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 联系电话:025-83498696 025-83498798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