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9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录取前协议签订、调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住宿申请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书【所有定向考生办理】
请所有定向考生根据协议书内容进行签订,并于7月8日前将《协议书》(共四份)以及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副本》(两份)寄回或交回我办,以便我办审核盖章。协议书签署注意事项:
①协议书需要填写的部分均认真填写,并签字盖章,电脑打印无效。
②我校录取专业代码和名称如下:
130100艺术学理论、130200音乐与舞蹈学、130300戏剧与影视学、130400美术学、130500设计学
二、调档函【所有非定向考生办理】
请持南京艺术学院研招办发的《调档函》(邮政EMS寄出)和本人有关身份证件,速到您档案所在单位的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往届生须将档案按调档函中的要求于2019年7月8日(以我办收到邮戳日期为准)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往届生档案未按时到达将影响考生正常录取,档案到达我校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逾期造成无法按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或无法正常入学报到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应届毕业生档案须在2019年8月1日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出具由档案所在单位的部门的相关证明(模板见附件二),确保档案按时转档。
*档案在南艺的考生,由我办统一办理调档手续,故不发调档函。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全体拟录取考生办理】
请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由相关部门填写盖章后于7月8日前寄回或交回我办。
四、住宿申请表【全体拟录取考生办理】
无论是否申请住宿,均须如实填写,请于7月8日前寄回或交回我办。
五、其他说明
收到调档函发现有误的同学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原调档函(并原调档函中将正确的档案所在单位和地址邮编等重新标注)于7月2日上午9:00—11:00规定时间内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08)申请重新打印,其他时间请勿来人来电办理,谢谢配合。
请选择将相关材料由本人交回的拟录取考生于7月8日下午3:00—5:30规定时间内统一交回我校行政楼217。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 联系电话:025-83498696 025-83498798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