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科技厅《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9﹞5号)(见附件1)、《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研〔2019〕3号)(见附件2)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包含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企业填报)和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填写)两种类别。工作站是由设站单位与江苏省高校联合申请设立、共同建设,设站单位以省内单位为主。
一、工作站设站条件
(一)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企业至少为小型规模及以上企业,且年研究开发费用达到50 万元以上,企业规模划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 号)。以公益性服务为中心的企业组织可不受规模限制,但应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信用情况良好,无违法行为;
2.具有县(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
3.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符合研究生兼职导师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主要业务能满足指导研究生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4.具有与高校合作的良好基础和明确的合作计划,已联合承担县(市)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已有横向合作项目或合作成果;
5.具有保证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学习及工作条件。
6.相关工作站申报表,见附件3.
(二)设站主体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研究生开展实践实训的良好环境和条件。具有开展社会调查、数据分析、案例分析等功能的科学研究平台;
2.有一定数量符合研究生兼职导师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主要业务能满足指导研究生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3.具有与高校良好的合作基础和明确的合作计划,已联合承担过科研项目或有合作成果;
4.具有保证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学习及工作条件。
5.相关工作站申报表,见附件4。
(三)我校相关学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支持本校研究生及教师进站工作的相关制度与政策;
2.具有与设站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的良好基础,与设站单位已有实质性科研合作或已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二、申报时间安排
1.请需要申报的学院、单位于9月12日前,将《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汇总表》(附件5)交至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到85395872@qq.com;申报表中的申报信息包括:申请设站单位名称、学院和设站单位联系人信息。研究生处根据申报信息,集中分配申请账号。
2.9月16日—9月20日,申请设站单位登录“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jsxw.jse.edu.cn/)凭研究生处提供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可更改密码)登陆后打开“工作站申报”,在列表中点“添加”按钮,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填写盖章后,上传申请书(盖章后的PDF 格式扫描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高校审核(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6)。
3. 9月23日—9月27日,研究生院与申报设站单位同时公示。
4. 9月29日—9月30日,研究生院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设站单位进行系统审核,提交完成上报。
5.省教育厅、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研究生工作站进行形式审查、信用审核、专家评议、审核批准、公示等环节后发文认定。
联系人:杨依诺,联系电话:025-83517715。
研究生处
2019年9月9日
附件:
1.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