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前协议签订、调档、思想政治考核及住宿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1-06-28浏览次数:7474

2021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录取前协议签订、调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住宿申请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书【所有定向考生办理】

请所有定向考生根据协议书内容进行签订,并于7月7日前将《协议书》(共四份,见附件1)以及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副本》(两份)通过顺丰速运的方式寄回或交回我办,以便我办审核盖章。协议书签署注意事项:

①协议书需要填写的部分均认真填写,并签字盖章,电脑打印无效。

②我校录取专业代码和名称如下:

130100艺术学理论、130200音乐与舞蹈学、130300戏剧与影视学、130400美术学、130500设计学


二、调档函【所有非定向考生办理】

请持南京艺术学院研招办发的《调档函》(见附件2)和本人有关身份证件,速到您档案所在单位的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往届生须将档案按调档函中的要求于20217月7日(以我办收到邮戳日期为准)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往届生档案未按时到达将影响考生正常录取,档案到达我校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逾期造成无法按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或无法正常入学报到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应届毕业生档案若无法在2021年77日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出具由档案所在单位的部门的按时转档证明(模板见附件3),确保档案按时转档。并将证明于7月7日前通过顺丰速运方式寄回我办。

*档案在南艺的考生,由我办统一办理调档手续。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全体拟录取考生办理】

请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4)由相关部门填写盖章后于7月7日前通过顺丰速运的方式寄回或交回我办(在本校的考生可直接送至行政楼208办公室)。


四、住宿申请表【全体拟录取考生办理】

无论是否申请住宿,均须如实填写,请于7月7日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

 

五、其他说明

此为拟录取资格,正式录取资格须经过教育部的录检审核通过后方能确定。录取通知书将在7月寄送。请耐心等待,无需来电查询。

 

收件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行政楼208办公室

收件人:南艺研招办

邮政编码:210013

联系电话:025-83498696  025-83498798  025-83517761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附件:1.定向协议书(所有定向考生办理).doc

2.调档函.pdf

3.按时转档证明(供不能按时转档的应届毕业生使用).doc

4.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