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2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录取前协议签订、调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党团关系转入、户口迁入及住宿申请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书【所有定向考生办理】
请所有定向考生根据协议书内容进行签订,并于7月7日前将《协议书》(共四份,见附件1)以及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副本》(两份)通过顺丰速运的方式寄回或交回我办,以便我办审核盖章。协议书签署注意事项:
①协议书需要填写的部分均认真填写,并签字盖章,电脑打印无效。
②我校录取专业代码和名称如下:
130100艺术学理论、130200音乐与舞蹈学、130300戏剧与影视学、130400美术学、130500设计学
二、调档函【所有非定向考生办理】
请持南京艺术学院研招办发的《调档函》(见附件2)和本人有关身份证件,速到您档案所在单位的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往届生须将档案按调档函中的要求于2022年7月7日(以我办收到邮戳日期为准)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往届生档案未按时到达将影响考生正常录取,档案到达我校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逾期造成无法按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或无法正常入学报到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应届毕业生如有可能也请将档案按调档函中的要求于2022年7月7日(以我办收到邮件的邮戳日期为准)前案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若档案无法寄达,请自行将由档案所在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按时转档证明(模板见附件3)于7月7日前通过顺丰速运方式寄达我办,确保档案按时转档。
*档案在南艺的考生,由我办统一办理调档手续。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全体拟录取考生办理】
请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4)由相关部门(往届生为:目前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保管地所在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应届生为:所在学院党委或党总支等)填写盖章后于7月7日前通过顺丰速运的方式寄回或交回我办(在本校的考生可直接送至行政楼208办公室)。
四、党团关系转入、户口迁入【需要办理的非定向考生】
需要办理的非定向考生参照附件5-7的要求进行办理。
五、住宿申请表【全体拟录取考生办理】
无论是否申请住宿,均须如实填写,请于7月7日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
六、其他说明
此为拟录取资格,正式录取资格须经过教育部的录检审核通过后方能确定。录取通知书将在7月寄送。请耐心等待,无需来电查询。
收件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08办公室)
收件人:范老师 刘老师
邮政编码:210013
联系电话:025-83498696 025-83517761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南京艺术学院2022年接受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所有定向考生办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