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2-09-28浏览次数:7510

南艺研字〔2022〕25号


推免生复试是推免生工作重要一环。为保证我校2023年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推免生工作质量和推免生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23年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目的

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已获得推荐资格学生的道德水准、人格特征、知识水平、专业素养、协作精神、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选拔出真正德才兼备、具有潜力的优秀艺术人才,使我校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二、复试组织

复试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学院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和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3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与推免生无亲属关系的专家组成。

三、复试程序

1.推免生申请

928日至106日期间,推免生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查阅南京艺术学院推免招生专业目录,进行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网上报名缴费、填写报考志愿等。逾期填报的考生(以系统时间为准)将视为无效申请。最终填报志愿信息(申请学院、申请专业、申请研究方向)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2.资格审核

所有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请于1061730前根据《南京艺术学院关于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南艺研字〔202223号)的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件压缩后(格式:推免生+报考学院+姓名.zip)发送至1806799272@qq.com邮箱。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或不能提交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

3.发放复试通知

107日,我校确定复试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申报我校的推免生请务必将填报我校的志愿保留至10718:00,如10718:00后仍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可更改“推免服务系统”中的高校申请志愿。

4.发放待录取通知

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6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者视为拟录取。

四、复试形式、时间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本着对考生和教师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原则,我校2023 年推免生复试工作可采用线下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开展,具体形式在各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采用线下形式复试,须符合我校疫情防控要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须符合我校线上复试的相关要求。请考生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线上复试环境、设备以及复试相关材料。

复试工作由各相关学院工作小组负责于1011-13日在各自学院组织进行,具体安排请考生关注研究生处网站后续发布的各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细则。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包括以下两方面:

1.专业水平考核。其主要针对考生的专业素养进行测试,原则上应包含原招生简章中的复试专业课考核内容,重点考察其专业素养、学术研究能力等。

2.综合素质考核。其主要针对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经历、个人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需妥善保管,时限3年。

六、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由专业水平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分别取平均分后取整,再相加组成。满分150分(其中,专业水平考核计100分,综合素质考核计50分),125分为合格线。未经复试的推免生或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