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始建于1912年,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院校,也是江苏省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国家首批博士学位授权高校。现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江苏省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建设高校。
2023年我校继续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全日制
(三)报名办法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确认报名信息,并缴纳报考费。具体要求请关注各报考点公告。
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工作。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3.提交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后,将以下所要求报名材料原件按序扫描成一个PDF电子文档(命名方式:2023年港澳台报名材料+考生姓名),并于3月14日前发送至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1806799272@qq.com。
3.1报考博士研究生
我校博士研究生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3.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就读学校课程成绩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研究报告等);
6.相关反映外语水平的材料,如:全国大学英语、TOEFL、IELTS等成绩单、证书的复印件;
7.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及其它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8.两名相关学科专业教授分别填写的《机密推荐书》;
(可在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
9.个人简历;
10.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提供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复印件,及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的证明。
2023年4月,我校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
3.2报考硕士研究生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
5.《机密推荐书》(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可在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具体考试科目见《2023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见研究生处官网《南京艺术学院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试行)》。
三、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2023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目录详见《2023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入学考试科目不设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语种仅限英语,其他考试科目与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一致。
四、考试时间
考生应当在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4月,具体工作安排和相关事宜请见后续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的相关通知。
五、录取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六、学制与学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2023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学费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
在学期间按规定交纳学费等,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2023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其他
1.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2.请考生及时关注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相关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
网址:https://grad.nua.edu.cn/
联系电话:025-83498798 025-83517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