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统考生、推免生):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前协议签订、调档、住宿申请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签订
所有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书(见附件1),并于5月20日前先行将填写完整、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协议书》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806799272@qq.com,同时将《协议书》(一式四份)寄回我办,以便我办审核盖章。
协议书签署注意事项:
①请从附件中下载相应的协议书,一式四份,将这四份协议书空白处认真填写,并签字盖章。
②专业代码和名称如下:135101音乐、135104电影、135105广播电视、135106舞蹈、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
二、调档函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调档。请持南京艺术学院研招办发的《调档函》(见附件2,彩色打印,在留空中补齐个人信息)和本人有关身份证件,速到您档案所在单位的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往届生须将档案按调档函中的要求于2023年5月31日(以我办收到邮件的邮戳日期为准)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往届生档案未按时寄达将影响考生正常录取,档案到达我校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逾期造成无法按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或无法正常入学报到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应届毕业生如有可能也请将档案按调档函中的要求于2023年5月31日(以我办收到邮件的邮戳日期为准)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如无法寄达,请先行将由档案所在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按时转档证明(见附件3)于2023年5月31日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但档案须最晚在2023年8月1日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档案在南艺的考生,无需填写《调档函》,由我办统一办理调档手续。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请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4)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往届生为:目前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保管地所在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应届生为:所在学院党委或党总支等)填写盖章后于5月20日前(以我办收到邮戳日期为准)寄回我办。
四、通讯地址与住宿信息采集
请所有拟录取考生于2023年5月20日前扫描二维码(附件5)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和邮政编码、住宿信息等,务必确保信息准确。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拟录取考生不安排住宿,但仍需采集通讯地址。
五、邮寄说明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定向就业协议书请务必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我校研招办;如使用顺丰快递,请勿选择同城急送;
2.人事档案由档案保管部门通过机要或EMS邮寄,不得由本人携带或通过其他途径邮寄;
3.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将相关材料送至研招办。
六、其他
此为拟录取资格,正式录取资格须经过教育部的录检审核通过后方能确定。录取通知书将在6月寄送。请耐心等待,无需来电查询。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08室)
邮政编码:210013
联 系 人:毛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83498798 025-83517761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附件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全体拟录取考生填写).doc
附件5 南艺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信息采集表二维码.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