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始建于1912年,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院校,也是江苏省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现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江苏省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建设高校。目前拥有艺术学门类下艺术学、交叉学科门类下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艺术学门类下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四个专业学位博士学位授权点,同时拥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等五个一级学科(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24年,我校面向全国分别招收艺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四个类别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与学制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坚实宽广的艺术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把握本学科前沿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独立研究能力、创新实践能力,能胜任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教学、科研、创作及管理工作的高层次艺术人才。
学生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全部课程,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学历证书。符合南京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条件者,授予博士学位。学制3-6年。
二、招收学科专业、人数及指导教师
2024年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博士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占全校录取总人数的15%左右。
各专业方向考试科目、指导教师及参考材料等信息详见《南京艺术学院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南京艺术学院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三)学位要求。申请者学位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至2024年的8月31日>,并已取得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外语水平要求。我校只接受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的申请者。申请者外语水平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或六级成绩≥425分);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 (四级或八级)成绩≥60分;TOEFL成绩≥70分;IELTS成绩≥5.5分;
2.日语:全国大学日语四级成绩≥60分(或六级成绩≥60分);全国高校日语专业考试(四级或八级)成绩≥60分;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至少取得N3等级证书;
3.在英语/日语国家或地区获得本科及以上学位;
4.若申请者无法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经学校审核,其学位、前期成果达到基本申报条件的,可在初审环节前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五)前期成果要求。除满足以上(一)(二)(三)(四)项要求外,所有申请者(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还须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1.所有申请者(报考类别为“定向”和“非定向”的考生)均须有2021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至少1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应届硕士申请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所在期刊可放宽至一般本科高校学报类期刊,或高质量专业类期刊。
【注1:本规定中“核心期刊”指论文发表当月最新版SCI、EI、SSCI或A&HCI来源期刊目录收录的刊物,或论文发表当月最新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集)刊》(简称C刊)、C刊扩展版及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简称北大核心)、CSCD来源期刊收录的刊物,相关论文被《新华文摘》观点摘登或全文转载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视为核心期刊。对于一号多刊、无法认定其是否为上述类型期刊的杂志,学校不认定为核心期刊。
本规定中“第一作者”指申请者本人为第一作者。应届硕士申请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的可视为满足上述条件。】
2.报考类别为“定向”的申请者,还须主持自2021年以来至少1项厅级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课题。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1.所有申请者(报考类别为“定向”和“非定向”的考生)应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优秀的实践成果,并在相关权威性专业赛事、展演中获奖,须提交获奖证书和创作作品。
(1)获奖要求
提交自硕士学习以来与报考专业方向一致、权威性专业赛事的获奖、展演证书(按照重要程度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不超过5项)。
(2)作品要求
音乐(135200)专业: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独奏或协奏作品(专场音乐会、演出、比赛等)视频3首及以上;
舞蹈(135300)专业:个人表演或个人编创的舞蹈作品视频3项;
戏剧与影视(135400)专业:本人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创作作品音视频或编剧的文字剧本等不少于3项。标注是否为独立完成作品,如为合作作品,须注明排名和承担部分工作内容;
美术与书法(135600)专业:体现个人艺术创作水平的作品图片不少于10件。
2.报考类别为“定向”的申请者,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在艺术创作方面取得省级及以上获奖,或主持过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在省级及以上主题创作展示展览中有突出表现,或依托重要产业科研合作项目,或在所在行业系统表现突出并得到表彰评价。
3.其他
2021年以来主持厅级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课题、市级及以上创作类艺术基金项目、或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等科研成果材料。
【注2:无硕士学习经历的申请者(即同等学力考生),须主持至少一项市级及以上创作类艺术基金项目。】
四、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2024年4月8日—4月18日每天8:00-22:00考生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具体见研究生处网上通知),阅读网上公告,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必须确认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网上报名截止后,报考类别一律不得更改。
(二)提交材料
2024年4月9日—4月20日报考者须向我校提交下列报名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南京艺术学院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4月18日前打印);
2.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
3.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就读学校课程成绩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研究报告等);
5.相关反映外语水平的材料,如:全国大学英语(日语)、TOEFL、IELTS、JLPT等成绩单、证书;
6.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及其它前期成果等证明材料;
7.两名相关学科专业教授分别填写的《专家推荐书》;
8.个人简历;
9.缴纳报名考核费:“申请-考核”报名考试费120元,进入第三轮:综合评审(面试)者缴纳复试报名考试费80元(具体缴费方式详见网报前相关通知);
10.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提供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材料,及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的证明。
【注3:报名者必须保证以上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请提前准备好以上材料,网上报名、提交材料等具体要求请关注研究生处网站网上报名前发布的《关于报考2024年南京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注4:关于报名方式,届时若有变动,则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请考生报名前关注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s://grad.nua.edu.cn/)上的通知。】
五、“申请-考核”工作安排
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申请-考核”制。
(一)外语水平测试
1.测试考生范围:若申请者无法满足外语水平要求,经学校审核,其学位、前期成果达到基本申报条件的,可在初审环节前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名单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测试时间:2024年5月。具体安排届时见准考证。
3.测试科目:1001英语或1003日语。
(二)第一轮:初审
提交申请材料日期截止后,我校将成立专门评审工作组全面审查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并进行评分。根据当年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招生导师招生数等因素按照当年招生导师不超过3名考生的原则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并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一周。凡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
(三)第二轮:学科理论(专业基础)测试
初审通过者进入学科理论(专业基础)测试环节。
1.测试时间:2024年5月。
2.测试科目及内容:《南京艺术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第②门科目。
(四)第三轮:综合评审(面试)
学科理论(专业基础)测试通过者进入综合评审(面试)环节。综合评审(面试)分为两部分:前期报考材料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
前期报考材料考核重点对科研成果(艺术创作)的数量、质量与创新性进行评价,满分40分;综合素质考核的内容包括选题意向、研究能力、专业技能、外语水平和综合能力等,满分60分。
综合评审(面试)成绩由前期报考材料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分别取平均分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再相加组成。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定向与非定向考生分类排序、择优录取。
1.考核时间:2024年5月。
2.考核科目及内容:《南京艺术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第③门科目综合评审(面试)。
为考查考生潜在的科研、创作能力,我校以考生选题意向作为综合素质考核的主要内容。进入综合素质考核的考生在接到我校研招办复试通知后、须在考核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相关材料:
学术学位:①《南京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研究选题意向书》;
专业学位:①《南京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研究选题意向书》;
②《南京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创作展演计划书》。
(届时请在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
考核时对考生提交的《意向书》《计划书》进行提问、讨论、答辩,重点对选题的现状、方法、思路与框架及研究的可行性、学术价值等进行考核。
3.同等学力报考者在综合评审(面试)环节须加试。加试科目:a.艺术学综合,b.专业基础理论,c.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六、学费与奖助政策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按照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收取学费,收费标准按当年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我校设立助学金(定向生除外)、奖学金。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 网址:http://grad.nua.edu.cn/
联系电话:025-83498798、025-83517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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