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1-01-04浏览次数:4243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全日制
(三)报名办法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1日至1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确认报名信息,并缴纳报考费。具体要求请关注各报考点公告。
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工作。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3、提交材料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所有提交的考生材料请按以下顺序用档案袋整理好:
①本人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③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
④《机密推荐书》(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可在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
⑤其他材料请关注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相关通知。
务必于3月15日前将报考材料寄送至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具体考试科目见《2021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入学考试科目不设思想政治理论,其他考试科目与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一致。
三、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2021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目录详见《2021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1年全日制专业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考试形式及时间
按照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拟采取网络远程考试的形式。
初试、复试均由我校组织,时间暂定于2021年4月份,具体工作安排和相关事宜请见后续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的相关通知。
五、录取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六、学制与学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2021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学费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
在学期间按规定交纳学费等,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2021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其他
1、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2、请考生及时关注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相关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 网址:https://grad.nua.edu.cn/
联系电话:025-83498696 025-83498798 025-83517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