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1-04-01浏览次数:350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8文件相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学术型研究生可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1.申报对象:课程学习未出现不合格情况,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正在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可申报。

2.项目申报人请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学术型,附件1)或《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专业学位,附件2)。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类申报表格,请从相关项目附件中下载,要求如下: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PDF版电子文档和纸质版1份(注:PDF版电子文档和纸质版申报书需含有学生和导师签名;电子版命名规则: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如“科研CX10331南京艺术学院1301艺术学理论-博士张三”;申报人填写)

2.《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PDF版电子文档和纸质版1份(注:要求同上,PDF版电子文档和纸质版申报书需含有学生和导师签名;电子版命名规则同上;申报人填写)

3.《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附件3电子文档和纸质版1(注:Excel,所在学院统一填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三、其他事项

具体申报事项详见附件4:《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8号)。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各项目申报者提前自行备份。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4月12日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我处将组织专家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省教育厅要求公示的拟推荐项目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附件: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 

                                                                  研究生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