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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招生工作  硕士研究生招生
  • 南京艺术学院关于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2-09-21浏览次数:11860

    南艺研字〔2022〕23号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提高接收质量,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现将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推免资格的全国著名高校的艺术类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专业成绩优秀,无重修、补考、缺考、不及格(缓考除外)成绩记录。

    5.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并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合格(425分)以上。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在理论研究或实践创作方面有突出成果,具有显著的可持续发展潜能,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二、申请材料

    1.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一)(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为电子版的打印件,并贴上照片和在所需栏目签字、盖章);

    2.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附件二);

    3.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2)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复印件;

    (3)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如省级及以上政府奖学金或省级及以上专业比赛获奖证书;

    (5)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

    注1:附件一、二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电子文档在填写时请勿变动格式。

    注2:如线下复试,届时须带齐上列所有“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的原件提交审查;如线上复试,届时请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具体事宜请关注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后续通知。

    三、申请程序

    1.有意者可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查阅南京艺术学院推免招生专业目录,选择相应的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并于2022年10月6日前(以收到邮戳为准)将上列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使用顺丰快递或EMS寄至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行政楼208室南艺研招办收。

    2.申请者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推免服务系统”上的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填写报考志愿等工作。

    3.我校将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4.10月中上旬,我校将对申请者进行复试(具体复试安排详见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后续公告)。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公示无异议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确认待录取,逾期不确认者将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未经复试的申请者或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如果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者免试资格。

    2.咨询电话:025-83498798、83517761

      邮政编码:210013

      电子邮箱:1806799272@qq.com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

                 2022年9月19日




    附件一: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供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使用).doc

    附件二: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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