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公告一: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部分专业方向接收复试调剂公告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3-04-14浏览次数:15990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部分专业方向尚有缺额,根据教育部要求,现面向全国接受调剂生源。具体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及名额见附件。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
2.我校调剂专业方向初试分数线按照《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南艺院发〔2023〕21号,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外语40分、政治40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初试总分362分。
3.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我校不接收非艺术学校(或系科)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外语语种为日语考生申请调剂。
6.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前,拟调剂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生须签订《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二、调剂工作程序
1.申请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每位考生只能申请调剂一个专业方向,按研究方向填报。
3.调剂报名时间4月15日10:00-17日10:00。
4.我校将在调剂报名结束后统一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并通过调剂系统进行通知和确认,请将报名志愿保留到调剂复试名单发布,如中途更改志愿则视为放弃调剂至我校。
三、调剂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艺术类专业的特殊性,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全部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到我校现场参加调剂复试。
四、调剂复试办法
符合申请条件的调剂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原则上按初试成绩排名,以不低于150%的比例择优筛选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其中:
(一)未参加过我校今年第一志愿复试的调剂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调剂复试。
(二)已参加过我校今年第一志愿复试的调剂考生:
1.原报考专业、研究方向与调入专业、研究方向均相同者,其在我校第一志愿复试成绩直接作为非全日制专业研究方向调剂复试成绩参与最终成绩排名;
2.原报考专业、研究方向与调入专业相同、研究方向不同者,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调剂复试。
(三)根据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专业水平考核成绩满分150分,合格线为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100分(面试80分,外语20分),合格线为60分。初试科目总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后,再按60%、35%、5%的比值计算并相加为最终成绩。在各研究方向内,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通知发出后,考生还须在调剂系统中进行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调剂部分专业方向及名额.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