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关于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3-09-20浏览次数:10859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切实提高生源质量,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现将我校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推免资格的全国著名高校的艺术类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5.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在理论研究或实践创作方面有突出成果,具有显著的可持续发展潜能,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二、招生专业
我校部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研究方向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说明:
1.考生可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查阅南京艺术学院推免招生专业目录,选择相应的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
2.相关学院小方向设置如下:
三、申请材料
1.南京艺术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需粘贴照片和在所需栏目签字);
2.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附件2);
3.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2)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
(3)计算机等级证书;
(4)获奖证书,如省级及以上政府奖学金或省级及以上专业比赛获奖证书;
(5)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收录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注1:附件1、2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电子文档在填写时请勿变动格式。
注2:复试时须带齐上列所有“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审查。
四、申请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9日—10月6日。
2.申请者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推免服务系统”上的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填写报考志愿等工作。
3.申请者于2023年10月6日前将上列全部“申请材料”(按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档)发送至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
4.我校将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5.10月中上旬,我校将对申请者进行复试(具体复试安排详见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后续公告)。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公示无异议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确认待录取,逾期不确认者将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未经复试的申请者或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如果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者免试资格。
2.咨询电话:025-83498798、83517761
邮政编码:210013
电子邮箱:yzb@nua.edu.cn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20日
附件1:南京艺术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南京艺术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