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6-05-20浏览次数:10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18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复试合格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一)复试合格分数线。结合报考考生总体成绩等情况,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分80分。
(二)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请查看《南京艺术学院2026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名单》(附件1)。
二、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科目见《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目录》《2026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6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妥善保管,时限5年。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招生学院要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优先,加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招生学院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品德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我校有关学院将在5月组织完成复试,具体时间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关注研究生处官网相关通知。
(二)资格审查。请考生务必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香港、澳门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往届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在读证明。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上述材料1-3验原件,交复印件;材料4交手写签名原件。
六、其他事项
1.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弄虚作假或保存、传播考试有关图像、音视频内容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诚信考试。考核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本办法未涉及部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08室)
邮政编码:210013
联系电话:025-83498798
附件1:南京艺术学院2026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