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关于组织做好2027年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6-09-16浏览次数:22
推免招生录取,是由高校对报考本校推免生组织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重要工作。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统筹做好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的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报考条件
1.获得2027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在理论研究或实践创作方面有突出成果,具有显著的可持续发展的潜能,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接收推免生。
考生可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查阅南京艺术学院推免招生专业目录,选择相应的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2027年相关二级学院小方向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
三、综合考核程序及要求
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遵循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规律,对报考我校的推免生组织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各二级学院制订推免招生录取的综合考核实施细则、材料审核工作方案。
2.2026年9月21日9:00—2026年9月22日9:00,推免生完成报名,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要求有:
(1)南京艺术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须粘贴照片和本人签名);
(2)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附件3);
(3)南京艺术学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须本人签名;
(4)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外语相关成绩证明、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限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收录期刊发表)等;
上述材料提交至各二级学院专用邮箱(附件5),面试现场由学院校验原件。
3.各二级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审核与评分,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录取。
4.2026年9月23日,各二级学院按要求组织完成每名推免生不少于20分钟的面试。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面试内容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包括以下两方面:
(1)专业水平考核。其主要针对推免生的专业素养进行测试,原则上包含招生简章中复试专业课考核内容,重点考察其专业素养、学术研究能力等;
(2)综合素质考核。其主要针对推免生的思想道德品质、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情况。
面试满分150分(其中专业水平考核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满分50分),125分为合格线。未经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程序及要求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后公示7日。
2.推免生按照规定时间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是否同意接受录取,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
3.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的推免生,取得推免录取资格;未经核准或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得录取。
4.如未达到推荐高校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推荐高校应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我校,由我校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如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由我校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工作保障及纪律要求
1.专家选聘。各二级学院应加强相关人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选聘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承担材料审核、命题、面试等工作。
2.落实回避制度。各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各二级学院应要求考生报名时主动报备,并在综合考核中加强监督和管理。
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我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招生公平的工作人员、推免生,一律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肃处理。
4.各二级学院应当将学生申请材料、综合考核各阶段评分记录、录音录像等资料进行存档,所有纸介质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质原件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存5年。面试环节的录音录像资料交由研究生处集中保管,至少保留5年。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如果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者免试资格。
2.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相关文件及附件表格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工作”版块(https://grad.nua.edu.cn/1917/list.htm)。
4.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25-83498798
学校监督部门电话:025-83517709
附件1 南京艺术学院2027年相关二级学院小方向设置情况表.pdf
附件2 南京艺术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3 南京艺术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