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2017年版培养方案规定,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设有学年实践环节。为了确保培养质量,客观展现该类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及创作情况,现对2017级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进行学年实践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学年实践检查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作品展、演,研究生处对各学院的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抽查。
1、形式:举办音乐会、舞蹈演出或创作作品展示;
2、要求:
(1)作品展、演的数量、时间、尺寸、曲目等要求须符合培养方案的规定。作品按百分制计分。
(2)检查上报材料
每位硕士研究生需交两套A4尺寸图片材料到学院,具体为:
音乐学院、流行音乐学院:音乐会剧照及节目单
美术学院:创作作品及作品展图片
设计学院、工业设计学院:设计作品及作品展图片
传媒学院:数字影像作品及作品展图片
影视学院:主持节目剧照及节目单
舞蹈学院:舞蹈演出剧照及节目单
人文学院:实践作品及作品展图片
二、时间安排及要求
1、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按照2017年版培养方案执行。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于研究生二年级结束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于研究生三年级结束前完成展演,将相关材料报至研究生处。
2、各培养单位报至研究生处的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以便保存(1套学院留存,另1套报至我处)。装订材料内容应包括:①、学年实践概况(包括展演时间、地点、展演主题等);②、展演成绩表(百分制计分,须盖学院公章);③、节目单、展演图片(每名学生选取1-2张代表作品图片,图片应标注学号、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等;
3、研究生处做学年检查总结。
附件:学年实践材料封面-(封面颜色为白色,胶装).doc
研究生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