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0〕3号文件相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学术型研究生可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1.申报对象:课程学习未出现不合格情况,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正在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可申报。
2.项目申报人请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学术型,附件1)或《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专业学位,附件2)。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类申报表格,请从相关项目附件中下载,要求如下: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PDF版电子文档(注:考虑到疫情需要,本次申报只需填写电子版申报书,申报书需含有学生和导师电子签名;电子版命名规则: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如“科研CX10331南京艺术学院1301艺术学理论-博士张三”;申报人填写);
2.《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PDF版电子文档(注:要求同上,需含有学生和导师电子签名;电子版命名规则同上;申报人填写);
3.《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信息表》电子文档和纸质版1份(注:Excel,所在学院统一填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待正式开学后,一周内提交)。
三、其他事项
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各项目申报者提前自行备份。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4月1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我处将组织专家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省教育厅要求公示的拟推荐项目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附件4-《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0〕3号.pdf
研究生处
2020年3月30日